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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青岛科技大学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于:2019-04-25 12:50    点击量: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指导帮助学生团队和个人更好地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经研究,决定聘任一批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简称导师),扩充学校现有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类型

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两类,每位申报人员每次只能申报一类导师。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二)类型条件

1.创新教育导师,须熟悉国家、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际需求;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实践相关经验。

2.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相关经验。

三、导师职责与指导方式

(一)导师职责

1.指导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实践。

2.协助大学生解决创新创业基本条件(如场所、实验条件等)。

3.指导大学生通过校际、校企交流、对接等平台,推进创新创业成果与社会的对接。

4.参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需要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及讲座。

5.保守指导对象的技术或商业秘密。

(二)指导方式

1.学科竞赛。指导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2.专题讲座。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及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相关知识和相关政策。

3.项目服务。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论证、咨询诊断、项目管理注册等方面的指导。

4.结对帮扶。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

四、导师的选聘与考核

(一)导师选聘

由各学院负责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学校审核遴选,并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

(二)导师考核

1.导师应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服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工作安排,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与指导。

2.对在创新创业服务指导活动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导师,可按指导的项目类型、项目数量、质量及项目获奖情况按有关规定颁发“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荣誉证书。

3.对违反管理规定、不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安排的相关活动或借助导师名义从事与导师不符活动的导师,学校将予以解聘。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导师条件遴选确定导师聘任名单,由导师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采集表》(附件1),由学院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kdcy2016@163.com,纸质版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附件1-2.zip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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